书法

书法笔法的基本内容,如工具、用笔、方法,并以各体较有代表性的字帖为例,讲解各字体的学习方法。
从“书写”到“书法”

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字,为什么唯独中国书法能够成为一门艺术、一种文化?中国书法有什么样的艺术内涵,又有哪些不同于其他艺术的本质特征?在本节课中,我们将对“书法”与汉字的关系、书法艺术的形成、书法中的艺术内容和人文内涵等作初步介绍。

问: 毛笔书写是古代文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比如王羲之的帖,很多是书信和便条,那么书法是什么时候开始成为一种“艺术”的?

答: 汉字书写成为一种供人欣赏的艺术,有记载可考的是在汉末魏晋时期。如汉代的师宜官擅长书法,到酒家“书其壁,顾观者以酬酒直,讨钱足而灭之”,他的弟子梁鹄的书法,魏武帝曹操很喜欢,“悬著帐中,及以钉壁玩之”,认为他写得比师宜官好。这正是早期的书法欣赏。到了汉末魏晋期间,草书一体盛行,不断激发新书体的出现,产生了特有的笔法。汉代的赵壹有篇文章叫《非草书》,描写了当时人们喜欢草书的情况,那时候,人们已经把书法看作是“艺术”了。

问: “书法”这个词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答: 由魏至晋,以锺繇、王羲之、王献之为代表的书家凭借书法艺术上的造诣得到人们的重视。南朝至梁间,公私收藏盛行,鉴赏、收藏和著录的风气渐渐兴起,“书法”作为特有的词汇大约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如南齐王僧虔论谢综书为“书法有力,恨少媚好”,南朝宋虞龢论书称“桓玄爱重书法,每集,辄出法书示宾客”。

唐代的书法艺术臻于完善,书家辈出,书法理论也走向了新的高峰,“书法”一词的内涵有了更加丰富的含义,也有了“书学”“书道”等概念,如唐太宗的“书学小道”、张怀瓘的“文章发挥,书道尚矣”等。

南朝至唐代关于书法这门艺术的论述,标志着书法从实用书写和单纯的“字形”论转化为作为“艺术”的书法,包含了更丰富的审美内涵。

问: 书法和通常的“写字”主要区别在哪里呢?

答: 这个问题问得好,很多人不明白它们的差别。相传东晋王羲之说写字要“凝神静思”,字形的大小、偃仰,笔画的平弧、连断等都要思考,也就是要“意在笔前,然后作字”,“点画之间皆有意”。如果写的字“状如算子(即算盘珠),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仅仅是点画而已。

问: 也就是说,“书”和“字”的区别在于“意”?

答: 书要有笔法,有“意”。“书”之所以区别于“字”,“形势”也有重要的作用。如草书,是书体演变中的一种抽象形式,它用流畅丰富的线对汉字最基本的“形势”进行概括,早在汉代人们就认识到了它的艺术价值。

问: “象形”对书法成为一门艺术有影响吗?

答: 当然,汉字的“象形”对书法艺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汉代的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指出,“依类象形”谓之“文”,“形声相益”谓之“字”,可见中国文字形体构造多取材于“象形”,而这种“象形”为中国书法艺术的表现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问: 除了“象形”外,汉字还有哪些构造方法?

答: 中国文字的构造有六种方法,即所谓的“六书”。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概括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其中,“指事”和“象形”是独体的“文”,“形声”和“会意”是合体的“字”,此四者为原始创造文字的基本方法,是文字之“体”。“转注”和“假借”为文字之“用”。“六书”之中,“象形”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式,“天地”“城郭”“器物”“草木”“鸟兽”之形,构成了汉字“以形示意”的特征,对书法影响最大。

问: 这种“象形”说的是汉字的起源,相对的是英文、俄文这样的拼音文字?

答: 是啊。陈垣先生在《元西域人华化考》中说:“书法在中国为艺术之一,以其为象形文字,而又有篆、隶、楷、草各体之不同,数千年来,遂蔚为艺术史上一大观。然在拼音文字种族中,求能执笔为中国书,已极不易得,况云工乎!”让使用拼音文字的外国人来理解书法,学习书法,更不简单啊。

从“书写”到“书法”

平安、何如、奉橘三帖 (唐摹本)

王羲之,东晋。纸本,纵24.7厘米,横46.8厘米,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三帖均为王羲之问候亲友的短札。

帖文:

此粗平安。修载来十余日。诸人近集,存想明日当复悉来,无由同,增慨。

羲之白:不审尊体比复何如?迟复奉告。羲之中冷无赖。寻复白。羲之白。

奉橘三百枚。霜未降,未可多得。

问: 那书法是怎样在“象形”的前提下变成艺术的呢?

答: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象形为汉字书法提供了表达的空间基础,也就是笔法和笔意的表达空间,通过字形的演变,形成了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书体演变的历史;另一方面,汉字及其书写的笔法形式可以独立欣赏,汉字中蕴涵的笔法自身的“形象”意味使得汉字本身成为审美的对象。许多外国人不认识汉字,但能感受到笔法之美。

问: 书法上的“象形”如何理解?

答: 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的书法,追求象形与抽象的统一,笔法丰富而灵活,渗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字和艺术,内涵确实很丰富。

汉字的“象形”与一般绘画的造形有本质区别,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简化和省略后的基本体态的概括,所谓“画成其物,随体拮屈”。“象形”并不是对具体的描绘,而是表现某种“体势”,汉代的蔡邕称之为“形势”,这是书法艺术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古代书法理论中,早期建立的汉字审美观念大约是东晋卫恒提出的“因声会意,类物有方”。所谓“类物”,指的是汉字的形态应具有“形”的美。卫恒曾描述:“观其措笔缀墨,用心精专,势和体均,发止无间。”从他的话中可以看出,汉字的结构是一种对自然“形势”的审美概括和提炼,从而形成了别具意蕴的“字势”。

问: “形势”和“字势”的“势”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答: “势”一词是在古代书论中最早出现的书法审美范畴。古人认为,作书必先识“势”。相传汉代蔡邕提出的“转笔”“藏锋”“藏头”“护尾”等“九势”、东晋卫恒提出的“书势”、王羲之提出的“笔势”,都指出了书法在“字形”方面的特征。因此,清代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提出“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正是基于这个认识。

从“书写”到“书法”

长至帖

米芾,北宋,1101年。纸本,纵33.3厘米,横42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此帖又称《公议帖》,为米芾晚年成熟之作,是对同僚的祝颂之词。

帖文:芾顿首再拜。长至,伏愿制置发运左司学士,主公议于清朝,振斯文于来世,弥缝大业,继古名臣。芾不胜瞻颂之至。芾顿首再拜。

问: 所以“势”这个说法的出现,对书法艺术有何意义?

答: “势”对书法而言有很深远的意义。一方面,汉字的书写成为一种典型形式,提炼和创造出不同的点画形态,并对其书写规律加以总结和运用,为人们提供了“字内”和“字外”字形空间的基本观念。“字内”和“字外”空间的交融,拓展了汉字的表现力,不仅使点画具有塑造“有字处”的形象,同时也塑造着“无字处”的形象,这就是古人所说的“计白当黑”。汉代的崔瑗用“竦企鸟跱,志在飞移;狡兽暴骇,将奔未驰”“状似连珠,绝而不离”等直观形象来描述草书之“势”,这说明人们很早就有了对书法空间运动的领悟。

另一方面,在汉字空间形态的抽象和升华中渗入了人的主体意识,在书法实践中创造出各种书风,使“字势”成为创作者精神的外化,正如古人说的“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由于汉字结构形式的内在规定性和“字势”的抽象性,书法虽不能对创作主体的心灵和精神世界作出具体的描绘,但可以作一种“艺术抽象”的表现,与欣赏者产生共鸣而被接受,所谓“可以意会,不可言传”。

问: 这么多概念和说法,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书法就是从汉字的“象形”中“抽象”出的“形势”和“字势”?

答: 准确地说,汉字起初是“具象”与“抽象”结合的形态,这种“抽象”是具体笔画的直观抽象。汉字的书体演变从艺术审美的角度看,是不断从“象形”中抽象、提炼出“形势”的过程,渐而成就了书法之美。

问: 您前面说到,汉代人用鸟兽来比喻草书的“势”,和汉字的“象形”一样,书法的理论最早是不是也源于自然?

答: 中国古代书论经常用自然美来比喻和联想书法美的意蕴。《易·系辞》中所说的“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就说明了观念产生的原理。许慎《说文解字·叙》所谓“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也就是说象形、指事的单体字是物象本来的面貌,形声、会意的合体字,是文字衍生后逐渐增多的。许慎强调文字效法自然。所以书法艺术的产生和汉字关系密切,当然也源于自然。

问: 所以古人最早是把书法的意境放到自然之中去感受的?

答: 传汉代蔡邕《九势》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焉。”这就指出了书法来源于自然之象的审美原则。唐代张怀瓘也指出“何为取象其势,仿佛其形”,孙过庭所谓“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说的都是天地万物的生命状态与书法的点画形态的相通性。

问: 这些书法家说的还是“阴阳”之类的大概念,这不是在讨论中国哲学吗?

答: 这种以“自然”作为书法创作源泉的观念,本来就和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密切相关啊。所谓“物负阴而抱阳”“外柔而内刚”,都是中国古人的哲学。要是觉得太笼统,唐代的书论家张怀瓘还有一个说法:“书复于本,上则注于自然,次则归乎篆籀,又次者师于锺王。”书法回归其本,首先是自然,其次是篆籀的笔法,再次是锺繇、王羲之这些书家。笔法和书体,是书法的表现形态,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本源在于自然。书法从自然物象中汲取灵感,人在创作中思与神会,同乎自然。

问: 虽说书法来源于自然,但创作的主体还是人吧?

答: 任何一门艺术归根结底都是人的创造,在本质上都是人的精神映现。书法能够绵延数千年而不衰,正与其精神象征紧密相联。唐代的孙过庭说,书法可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书法作为一种情感的抽象,常常以“法”写“心”,以“物”观“道”。“心”,是和“法”相对的概念,古人也常用“志”“意”“怀”“思”等词描述。唐代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以“一寓于书”和“有动于心”两语突出书法为“心”之“物”,清代刘熙载也有“书也者,心学也”的说法,指出了书法形象的本质和象征意义。

问: 书法作品象征着书法家的精神和人格吗?

答: 书法作为人格精神象征的一种艺术,这种“象征意味”是抽象的。人们谈起书法,多由书法而论其人品,或从人品再论书法,唐代的颜真卿是个典型。宋代著名学者欧阳修在他的《集古录》里曾以“鲁公忠义之节,明若日月,而坚若金石,自可以光后世传无穷,不待其书然后不朽”来评论颜真卿其人其书。你看,欧阳修先说他的忠义,再提他的书法,重视人品与书法的关系。

欧阳修之后有个书论家叫朱长文,写过一本书,叫《续书断》,更是强调由“人”而论“书”,说颜真卿“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因而定颜真卿书法为“神品”,强调了人与书的关系。

宋代的苏东坡、黄庭坚等大家也从颜真卿的书法论述其人,如苏东坡说看颜真卿的书法,“未尝不想见其风采”,多形象啊。黄庭坚也说:“我思鲁公英气,如对生面。”都突出了颜真卿书法的人格魅力。

问: 这样说来,假如书法家的人品不好,是个奸臣,是不是书法就不行呢?

答: 书家的人品对书法的影响是通过对书法总体的审美取向的把握和偏好来显示的,体现的是艺术审美上的意义,而非政治和道德上的判断。不能将史籍所载的古代书家人格和书家作品作直接的对应和评判。

问: 既然作品的价值和人格没有必然的关系,那么“书如其人”这个说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答: “书如其人”这个说法,是清代的刘熙载作出的精要总结。中国古代以自然物象论书法的理论主要盛行于魏晋六朝,唐宋以后这方面的理论越来越少。刘熙载在早期书法“肇于自然”理论的基础上,总结了“由人复天”的“书如其人”的理论。他的《书概》中有一句有名的话:“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刘熙载用了一个“如”字,把书法的精义由“物象自然”转向了“人格象征”。“书者,如也”这个说法最初见于东汉许慎关于文字的讨论:“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后人对于这句话中的“如也”多不留意,刘熙载拾得这句话,加以深化发挥,由文字书写的“如”延伸至书法艺术的“如”,“如其学,如其志,如其人”,非常恰当。“自然物象”与“人格象征”结合起来,构成了以“人”为核心的内容。这种人格象征并不是书法的点画、结字、章法本身所具有的,而是基于书家自身特殊精神气质赋予书法的一种联想,使书法具有了特殊的精神品质,通过“艺术象征”对创作者作出直观抽象的感悟。

问: 在清代之前有类似的论述吗?

答: 有啊。孔子说的“游于艺”指的就是艺术与人的精神的关系,汉代的扬雄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其中的“书”原来指书面语,后来转而指书法,演化为书家个人品质与书法艺术风格的密切联系。到了汉末,崔瑗的《草书势》和赵壹的《非草书》中便出现了书法表现情感、强调天资的观点。这一时期中国的书法开始“自觉化”了,看重书法中的人格象征,这源于古代重“人”的思想,以后逐渐扩展到人品与书品的内在关联,以及深入到书法点画技法的精神内涵。

书法点画形态赋予了汉字“人”的生命活力和情趣,这种相对稳定的技法体系和高度灵活的性情表现,最终反映的是人的精神境界和审美情趣。书法的高度抽象性决定了其精神象征的特征,书家的人格精神通过不同书体、不同风格、不同形式的艺术创作而得到高度概括,也形成了中国书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后来这方面的书论还有很多。如唐代张怀瓘《书议》中提到的“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人之才能,各有长短,诸子于草,各有性识,精魄超然,神采射人”“论人才能,先文而后墨”;宋代苏轼指出的“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弗贵也”;朱长文所谓“就乎一艺,区以别矣,杰立特出,可谓之神,运用精美,可谓之妙,离俗不谬,可谓之能”。这些都突出了书法中人格象征的意义,将书法艺术的欣赏引向了对人自身的审美欣赏,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书法艺术审美的精神内涵。

问: 既然这个说法的历史这么悠久,书法家对它应该也有充分的认识吧?在写字的时候,是不是也会主动地表达个人的精神状态呢?

答: 首先,要在书法技法精熟的基础之上才行。没有对“笔法”的充分认识与掌握,就无法实现与欣赏者的审美心理的交汇与融合。

其次,与书写的内容也有关系。书写的内容对欣赏者有相当程度的“暗示”,赋予了中国书法崇高的人文品质,区别于一般的造型艺术。

另外,书法最重要的是表达情感。书法艺术以抽象自然美和人格精神为基本内涵,而情感则是沟通两者的主要中介。汉代的蔡邕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说的就是创作时要自由地表现情感。

问: 能具体说说情感怎么表现吗?

答: 书法对情感不能作直接的描绘和表现,只能在创作中把个人情感抽象为某种情绪的基本状态,通过特有的点画形质、空间的疏密安排、用笔的快慢节奏、笔画的粗细轻重、墨色的枯湿浓淡等,将书法的文字内容和艺术意味结成一个互通的整体,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进而使欣赏者获得特定的审美享受。书法就是这样传递人的审美和情感的。

唐代书法家孙过庭写过一篇很有名的书论《书谱》。他在其中特别强调书法的“传情”作用。他说书法可以“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可见书家创作是可以表现性情的。他称赞王羲之的字“岂惟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情深调合”这四个字说得多明白啊。他讨论王羲之的书法,列举王写过的帖:《乐毅》“情多怫郁”,《画赞》“意涉瑰奇”,《黄庭经》“怡怿虚无”,《太师箴》“纵横争折”,《兰亭》“思逸神超”……认为这些法帖的风格表现了王羲之书写时的不同情怀,“情”与“书”是统一的。

问: “情”与“书”的关系,和之前我们讨论的“意”和“形”是不是一回事?

答: “形”和“意”是书法的两个方面,以“形”来写“意”。《易·系辞上传》有“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说法,“象”是具体可感的形象。“意”是思想、情意,“象”对于“意”的表现,有以小喻大、以少论多、由此及彼、由近及远的特点。清代的刘熙载在《书概》开篇就引用而发挥:“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这里的“象”就是具体的形象。中国古代的书法理论顺应了书法“形象”和“写意”两个方面的特征,形成了以自然物象和人格象征来讨论书法艺术的两脉。“书”与“情”的关系,倾向于人格象征。

唐代孙过庭强调书家的思想感情对作品的影响,主张不必从书法形态上去区分不同作品之间的异同。他在《书谱》中曾深刻地指出:“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刘熙载也说过一句话:“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性情达于形质,而形质本于性情。康有为也有类似的说法:“能移人情,乃为书之至极。”这和他的“盖书,形学也”是不矛盾的,突出的都是书法“以形写神”的特点。这说的是情感对书法艺术的影响,也是所有艺术创作的共性。

从“书写”到“书法”

从“书写”到“书法”

书谱 (局部)

孙过庭,唐代,687年。纸本,纵26.5厘米,横900.8厘米,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中国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从“书写”到“书法”是一个渐进和升华的过程。汉字和毛笔的特殊性,使得中国书法成为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文字的一门艺术。汉字的特殊性,使中国书法有了独特的形式意味;毛笔的特殊性,丰富和拓展了汉字形式的内涵,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笔法体系。两者在此基础上自觉融合成一个整体,成为人们表达心灵和审美的一种艺术。因此,我们认为,中国书法可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形式内容和笔法体系,一是由此产生的审美内涵和精神世界。笔法和审美是外在的,人文和哲学是内在的,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书法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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